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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某主要担任南宁市兴宁区范围内某通讯公司基站线路的抢修保护作业,吴某与其同属一个线路毛病抢修小组。上一年12月5日早上,滕某和吴某开着公司的皮卡车到兴宁区三塘邻近对一报修点线路进行抢修。当天下午四五点收工时,滕某想起在五塘镇坛棍村邻近有一个铁塔基站,年久失修,门已被撬过,里边有不少通讯蓄电池,便和吴某商量去把那些电池拿走卖钱。两人开车到了铁塔基站,知道里边有摄像头。为了不被发现,滕某用外套挡住头部,先行到基站里用钳子把摄像头的电线剪断后,再和吴某一起把基站里的24块通讯蓄电池全部运走。
当日下午5点多,兴宁区通讯铁塔办事处接到监控中心告诉:坛棍村西南方向通讯基站内的蓄电池出现异常报警。作业人员判断是蓄电池被盗,立刻报警。民警经过电池内置GPS追寻,在昆仑大路发现一辆可疑皮卡车,便一路盯梢至西乡塘区某巷子内将该车拦停,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滕某、吴某,抄获被盗蓄电池。经南宁市价格认证中心确定,被盗24块通讯蓄电池案发时总价格为89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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