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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务组织新能源轿车推广使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在充电基础设备“短板”建造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自治区发展和变革委员会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轿车推广使用攻坚举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力求到2020年末,全区新能源轿车保有量比攻坚举动前增加100%,达到14.6万辆以上。
《计划》拟定了全区新能源轿车推广使用的总体方针,到2020年末,全区新能源轿车保有量比攻坚举动前增加100%,达到14.6万辆以上;新能源轿车保有量占轿车总保有量的份额从攻坚举动前的1.1%提高到2.5%左右,增加1.25倍;增量轿车电动化率(即新上牌新能源轿车占新上牌轿车的份额)增加100%以上,即从攻坚举动前的6%提高到12%以上;新能源轿车充电基础设备更加完善,充电便利性大幅提高,全区新能源轿车推广使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为完结这一方针,广西将展开专用停车位建造、充电设备建造、批阅提速举动、法律便民举动、演示单位建造举动、绿色小区创建举动、同享绿色出行举动和企业服务举动八大攻坚举动。
其中,针对现在充电桩建造滞后,让新能源轿车车主常面对充电难的为难,《计划》提出,自治区级机关(含中直驻邕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完结按停车位份额不低于20%配建充电设备;市级机关、国有企业停车场完结按停车位份额不低于10%配建充电设备。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充电设备建造指标完结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指标规模。各地要积极探索对老旧小区进行二次规划改造,加装充电桩、充电插座,以更好地为新能源轿车使用服务。
此外,在市区非交通主干线两边、满足交通和安全条件的人行道,经勘查确认可规划施行小型新能源停车位的地方建造充电设备。
广西还将进一步加大财务扶持力度,依据《计划》,自治区财务组织新能源轿车推广使用专项扶持资金,重点在充电基础设备“短板”建造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对在攻坚举动期间建造并投入运营的充电桩,除个人专用桩外,按其充电功率进行补助;对攻坚举动期间建造并投入运营的公共服务充电桩(含单位专用充电桩)及充电插座,自2019年10月1日起连续三年给予运营补助;支持注册地在广西的出产企业对新能源轿车使用给予恰当的行驶里程补助,对在攻坚举动期间销售并在广西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新能源轿车,政府部门按企业补助额的50%给予企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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