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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我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题作业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作业。市长周红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秸秆露天燃烧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本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法令》,明确制止在城市建成区、城镇人口会集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或者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露天燃烧秸秆;我市也出台了制止露天燃烧秸秆区域的布告。各级各部门必须进步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作业责任感紧迫感,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把秸秆禁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作业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全力抓好各项作业落实。
会议着重,要疏堵结合推进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着力从源头治理上下功夫,打通栽培户—秸秆收运—综合利用企业的联通路径。要加速建立有用的秸秆收储运体系,进步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搭建有用的收储运平台,进步企业及相关组织秸秆收储运的才能和积极性。要充分利用好秸秆清洁能源化企业污染减排补助和秸秆综合利用补助相关方针,加速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协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网络,进步秸秆收储服务水平和市场化运作才能,大幅度进步秸秆的收购量和利用率。
会议着重,要强化宣扬进步全社会秸秆禁烧知晓率,把宣扬发起作为秸秆禁烧作业的突破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等各种媒介和多种形式,把秸秆禁烧的相关方针和规定宣扬到村、到户、到人,并抓好警示教育,对露天燃烧秸秆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要做好演示带动,大力宣扬秸秆综合利用作业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出典型、宣扬典型,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家喻户晓,让广大农人在参与过程中得实惠,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南宁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施行方案》《2020年南宁市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施行管理办法》《南宁市秸秆清洁能源化企业污染减排补助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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