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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乘坐地铁时,手机不翼而飞,手机是掉了还是被盗了?随着警方抓获嫌疑人并经过法院审理,真相终于大白……昨日,记者从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宁铁两级法院共审理涉轨刑事案件12件12人,审结12件12人,判处刑罚12人。这个数据,从侧面反映了南宁轨道交通安全形势良好。
男子在地铁扒窃被判9个月
37岁的李某军于今年1月7日,在南宁市地铁1号线朝阳广场站内,盗走女子赖某放于口袋的一部手机,涉案金额2463元。案发后,李某军被地铁公安抓获,该案随即交由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李某军盗窃罪名成立,获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对此,李某军不服,上诉到上级法院。6月20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并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记者了解到,该案的审理,也是近两年来法院审理的多起涉轨案件的一个缩影。
两年内受理12起涉轨案件
据介绍,2016年6月17日,在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东段开通运营前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正式管辖受理南宁市地铁公安分局侦办的一审刑事案件,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二审案件,开始承担涉及轨道交通刑事案件的管辖审理任务。
两年来,南宁铁路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破坏南宁轨道运输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截至2018年6月,宁铁两级法院共审理涉轨刑事案件12件12人,审结12件12人,判处刑罚12人。
涉轨刑案低于国内一线城市
从审结的案件来看,南宁市轨道交通刑事案件具有发案率较低,安全形势良好;案件类型集中,多为轻微财产型犯罪;案发区域集中,多为客流密集区域;被告人类型相对固定的特点。两年来,两级法院受理的案件总量仅为12件12人,从案件发案率来看,目前南宁市涉及轨道交通的刑事案件远低于国内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犯罪分子盗窃财物的目标多以手机、钱包等随身物品为主,整体涉案金额较低。案件高发地多为自动售票机前、地铁站安检机处、地铁站出入口至站厅通道之间等人流密集区域,旅客出入闸口时也是案件集中高发的节点。从审结的案件来看,被告人中有前科劣迹人员比例达83.33%,多为惯犯、累犯。
法院表示,随着南宁轨道交通运营规模不断扩大,宁铁两级法院将继续依法履行好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延伸职能,为构建便捷、安全、文明、有序的轨道交通运营环境,为南宁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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