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开展两个月食盐安全整治行动 打击变相批发行为
没有取得食盐批发资质的零售店疑似进行食盐批发,待售的食盐紧靠墙壁和地面摆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了查处。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市食药监局与南宁盐务管理局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盐质量安全联合整治行动。整治行动重点打击食盐二次配送中变相批发、来源不清等违法行为。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检查组分别到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仁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食盐销售集中点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在一家粮油经营部的店铺,一进门就看到,这家零售店售卖的加碘精制盐和海藻碘盐直接堆放在水泥地上,并且紧贴墙壁,未按要求做到离地离墙。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食盐销售店存在无证开展批发业务、未能提供待售批次食盐的质量检验报告、购进发票的纳税人也与该店营业执照的负责人不一致、购进记录不完善等问题。
根据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做好购进记录,保管好购进发票,完善食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食盐购进渠道合法,来源可查。同时,其销售的食盐要具有合格证和分批次质量检验报告。
在仁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家经营店,记者采访了一家食盐零售店店主刘先生,刘先生已经销售食盐十几年,每年销售十几吨,都是从盐业公司批发进行零售。进货时他会注意看食盐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企业食盐批发许可证等。
据了解,食盐职能监管职能改革后,食盐的监管职能转移至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次与南宁盐务管理局联合开展的食盐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该局将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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