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排全国前列
将建档立卡外未达标的农户、搬迁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将诸多原因返贫而未达标的退出户,按规定程序认定返贫……我区开展的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夯实了基础,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充分肯定。进入脱贫攻坚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扶贫精准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7年7-9月,我区统一设计了市、县、乡、村、屯五级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流程,突出以屯为单位组织群众评议,在2015年底精准识别工作的基础上,对照贫困户脱贫摘帽“八有一超”标准,将建档立卡外未达标的农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将建档立卡外未达标的搬迁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全区2014年及2015年共182万退出人口进行返贫筛查,将因灾、残、病等原因返贫而未达标的退出户,按规定程序认定返贫,实现动态调整;针对2014年底全区53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财产检索结果为基础,对2015年10月16日(即我区2015年精准识别启动时间)前已有“八个一票否决”情形的建档立卡户,已达标的严格按规定予以剔除,未达标且家庭确实困难的,按规定程序予以保留。与此同时,我区加强了督导检查,做好专项督导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在全国率先创建了扶贫信息员队伍,全区市、县、乡、村四级共配备1.7万多名扶贫信息员,为动态调整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为使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更加完善,今年6月中旬,我区根据2017年“四合一”核查、国家交叉考核、第三方评估以及基层反映,针对当前仍存在少部分有子女的老人被单独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导致出现帮扶难、脱贫难,甚至有的子女将赡养父母义务推给社会承担等,各地根据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的部署,着手解决建档立卡“老人户”的识别与退出管理问题。
2017年动态调整后,我区净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8万人。全年广西农村贫困人口比上年减少95万人,贫困发生率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减贫效果仍排在全国前列。去年9月下旬,根据国务院扶贫办部署,海南省检查组到我区开展了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省际交叉检查时认为,广西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扎实、质量高,尤其是流程设计、检查督导方面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值得学习推广。国务院扶贫办也充分肯定我区这项工作,评价其质量及扶贫对象精准度排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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